时评|用法治的力量来遏制下一个“16次掷石”
文/陈儒兴
2024年末广西天峨县岜暮乡平石村的一起邻里冲突事件,因76岁老人韦某清被同村村民黄某等16次投掷石块致伤而引发社会关注。这一案件背后,既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矛盾化解的复杂性,也考验着执法部门对法律程序的严谨性。
积怨难解:基层治理需法治与调解并重
根据新闻披露,韦、黄两家的土地纠纷可追溯至上世纪60年代,虽经多次调解并签署《调解书》,但矛盾始终未能彻底解决。从2004年韦某清被黄某孝致轻微伤,到2013年其女黄某慧遭殴打致轻伤,再到此次升级为16次石块袭击事件,反映出基层调解机制在长期矛盾中的局限性。此类案件警示我们:对于历史遗留纠纷,既要坚持调解的柔性手段,更需以法治刚性划定行为边界,避免“以调代法”导致矛盾积压。
执法规范:程序正义是群众信心的基石
本案中,公安机关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,但家属对案件定性、伤情鉴定标准及立案程序提出质疑,认为黄某等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,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或出具书面不予立案通知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若故意毁坏财物或致人轻伤以上,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,需进一步调查。公安机关应严格依据《刑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法律依据,并通过书面形式回应诉求。正如2025年广西党委政法委会议强调的“锻造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”,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。
系统治理:构建矛盾化解长效机制
此案暴露出三个治理短板:一是土地权属等历史问题缺乏根本性解决方案;二是基层调解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;三是执法透明度有待提升。建议从三方面完善: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专项排查机制,探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,推行执法过程全流程告知。唯有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矛盾预防、处置、化解各环节,才能真正实现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”。
当前,韦某清家属已递交《控告书》,公众期待当地警方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办理。此案不仅牵涉到一位老人的合法权益,更关乎能否有效遏制下一个“16次掷石”事件,它还是检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。当法治成为化解矛盾的最大公约数,当程序正义照亮每一个执法细节,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方能真正落地生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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